首页 > 
 >  法治文化  >  法治文艺  >  法治影音

每日学一“典” | 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来源:宁波普法网 发布时间:2025-05-07 13:48 点击量: 

问: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答:全体业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1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282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第283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