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法治文化  >  法治文艺  >  法治影音

每日学一“典” | 物业公司可以对小区道路或公共用地上所划车位出售或收取租赁费吗?

来源:宁波普法网 发布时间:2025-05-13 14:28 点击量: 

问:物业公司可以对小区道路或公共用地上所划车位出售或收取租赁费吗?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