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法治文化
>
法治文艺
>
法治影音
每日学一“典” | 归还悬赏广告中的遗失物可以索要报酬吗?
来源:宁波普法网 发布时间:2025-05-13 14:24 点击量: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保护视力色:
问:归还悬赏广告中的遗失物可以索要报酬吗?
答: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9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打印】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