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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督促监护令”唤醒“甩手家长”,让家庭教育“不再缺位”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3-22 10:38 点击量: 


两年内三次行政处罚、两次涉嫌犯罪,这个孩子为何屡教不改?问题的根源可能在家庭里。近日,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杭”(化名)的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并联合公安机关、家庭教育导师举行了“督促监护令”宣告仪式,要求“小杭”的父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依法”带娃。





据社会调查发现,因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小杭”与父母之间存在诸多矛盾,亲子关系十分紧张。对于孩子的种种不良行为,父母不知该如何正确引导,习惯用打骂的方式进行教育,亲子关系陷入恶性循环。“小杭”脱离家庭后与社会不良少年抱团取暖,由此逐步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针对上述情况,检察官向“小杭”的父母进行了释法说理,告诉二人父母对孩子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关心孩子心理健康,树立优良家风,培养孩子良好品行,发现孩子心理或者行为异常时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教育、引导和劝诫。同时,检察官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制发了“家庭教育委托函”,委托该机构为“小杭”的父母进行家庭教育评估,视评估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家庭教育课程。后期,该机构将对“小杭”的父母进行为一定期限的家庭教育指导,帮助父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被侵害,我国在2021年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并于今年元旦实施,为提升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教育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要求。

据悉,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积极落实未成年人相关法律及最高检工作部署,与相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沟通协作机制,并积极探索与区妇联、关工委、公安分局等多部门联合建设“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今后工作中,检察机关将在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和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方面加大力度,通过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让脱轨未成年人回归正轨,为家长和孩子补上缺失的“家庭教育课”。

来源: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