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4日下午,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设立浙江检察系统首个由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入驻的企业检察官办公室。自成立后,检察官办公室通过提供优质“检察产品”护航“硬核”力量,助力宁波舟山港,双方就非法出口烟花爆竹对港口安全危害层度、该行为的定罪量刑以及如何通过法治方式保障港口安全等方面开展了多轮座谈。
近日,3月30日,以护航宁波舟山港打击非法出口烟花爆竹提升港口安全为主题,集团与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三省四地六家检察机关召开磋商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邱景辉、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杰到会指导,来自浙江、江西、湖南三省四地的六家检察院和宁波市交通、海关、公安、应急管理等相关单位领导应邀参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孙大庆和集团副总法律顾问张建军出席会场。
近年来,通过宁波舟山港非法出口烟花爆竹案件时有发生,已经成为影响港口安全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据统计,2019年至2020年宁波海关共查获以伪瞒报、夹藏夹带方式出口烟花爆竹案件55起,涉案烟花爆竹重量累计1219.39吨。2020年共查获非法出口烟花爆竹集装箱24个自然箱,目前已经全部销毁。
多年来,集团一直积极联系并配合海关、海事、交通、公安等部门,严厉开展非法出口烟花爆竹打击和治理工作。特别是2019年6月宁波市开展宁波港域非法出口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集团大力配合、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落实。一是制定了《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监管治理实施办法》,建立涉事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员黑名单制度,对有非法行为的运输企业和驾驶员,禁止其再次入港,强化对非法运输车辆和人员的打击力度。二是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港区查获的非法出口烟花爆竹集装箱,提供人力物力支持,尽量缩短在港区堆放时间,降低区域安全风险。三是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开展宁波港域匿报谎报烟花爆竹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为加大非法出口烟花爆竹打击力度提供依据,推动整治工作的法治进程。
磋商会上,孙大庆讲话指出,烟花爆竹非法出口对我们港口运行压力大,从现有抽查比例看,瞒报漏报夹带烟花爆竹量远远大于实际查获量,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必须保持打击非法出口高压态势。我们将加大港口能力设施建设,提升港口承载能力水平,助力实现堵疏结合的综合治理目标。
高杰指出,三省四地六院紧扣主题开展磋商,签署了《关于加强宁波舟山港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综合治理的检察协作意见》,可以说成效明显、意义深远。希望三省四地六院,以本次会议为新起点,继续强化使命担当,加强协作联动,采取切实有效工作举措,落实好宁波舟山港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综合治理的检察协作意见。
邱景辉对此次磋商会议表示充分肯定并强调,三省四地六院探索开展宁波舟山港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综合治理检察协作,是对公益诉讼办案方式、工作方式的创新,值得点赞。探索开展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综合治理检察协作,体现了小切口、大作为,以精准监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检察理念;是探索系统抓、抓系统的法律实施监督保障协作机制的创新;是拓展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新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新机遇新挑战。希望三省四地六院依照检察协作和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提供更多鲜活案例,为更高水平服务保障平安宁波舟山港建设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此次会议的召开,正值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波舟山港一周年之际,对“法治海港”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三省四地六院共同签署了《协作意见》,并在此基础上,着力构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五跨”协同联动治理机制,体现了治理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的决心。集团也将发挥更大的主观能动性,强化主人翁意识,配合相关部门严厉开展非法出口烟花爆竹打击和治理工作,为港口安全稳定发展贡献海港“硬核”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