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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防卫过当应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10-19 15:27 点击量: 

 随着私家车数量增加,小区停车难成为了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由此产生的纠纷也不在少数。近日,北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小区停车问题引发的健康权纠纷。

  江某是霞浦街道某小区的业主。2018年6月的一天早晨,江某发现自己的车子被堵,无法开出。车主接到挪车电话后前来处理,但双方言语不和发生争吵。

  不久,车主家人宋某来到现场,又对江某进行辱骂,并用右手掐向江某的脖子,于是江某将宋某右拇指咬伤,造成宋某右拇指皮肤裂伤、指动脉断裂等后果,江某左颈部也有明显抓痕和皮肤外伤。事发后,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双方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

  去年7月,宋某以江某侵权且未支付赔偿款为由,将江某诉至北仑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等各类费用共计32459元。江某则以“正当防卫”为答辩理由,提出反诉请求,要求宋某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计20000元。

  北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江某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结合事情起因、双方行为方式、程度、伤害后果、事发环境等因素考虑,法院认定江某为防卫过当。

  “当时,双方并未存在激烈争吵,也不存在肢体上的冲突,此情形下,宋某用手掐江某脖子,说明其具有伤害故意。”审理本次案件的法官告诉记者,本案中,原、被告除掐脖子、咬手指外,再无其他伤害行为,因此,足以认定宋某伤害行为在先。且从江某的实际伤害后果来看,宋某掐江某脖子的行为,确实对江某人身安全造成了现实的、紧迫的威胁,因此,江某是可以采取适当的防卫措施。“只要是合理且适度的防卫,法院肯定是会支持的。”

  但实际上,事发时,江某是在双手掰开宋某手指后才咬了宋某右拇指,说明其在咬手指时现实的、紧迫的人身安全危险已经得到了缓解。根据宋某右拇指的实际伤害后果,在江某咬了宋某手指后,宋某继续实施侵害的能力已经明显减弱或可能丧失。另外,据江某陈述,他是在咬了二三十秒、感觉已经咬到肉的时候,才松了口,说明其存在一定的伤害故意。

  北仑法院认为江某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合理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判决被告(反诉原告)江某应赔偿原告(反诉被告)宋某各类损失共计5840.14元;反诉被告宋某应赔偿反诉原告江某各类损失共计2555.28元。两项折抵,被告江某应赔偿原告宋某3284.86元。

  案件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目前,江某已履行赔偿义务。

  法官提醒市民,本起事故起因于停车纠纷,本是日常琐事,只要些许礼让与克制,一句“对不起”“没关系”完全可以妥善化解。但因当事人不能理性、冷静对待,导致发生身体伤害事件,实无必要。深夜鸣笛、占用车位、乱停车等都是易引发纠纷的“导火索”,各位车主要加强推己及人的意识,多一分文明、多一分礼让,就是给自己和他人多一分方便,为小区的美丽和谐多出一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