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江厦街道郡庙社区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4-28 09:19 点击量: 

宁波市海曙区江厦街道郡庙社区成立于2001年4月,位于宁波市中心商贸区,面积约0.31平方公里。居民1500余户,常住人口约4250人。社区现有社工10人,实际在社区工作的7名。郡庙社区现有党员201人,下属党支部18个。辖区内有城隍庙、灵桥日用品市场、富茂大厦、亚细亚商厦等多个商业板块,有各类中、高档商务宾馆大楼10多幢,拥有国有、民营、合资、私有企事业单位约800余家,综合商贸、金融、服务、文化等多个经济方面,是一个典型的商居混合社区。

一、以法治宣传教育为载体,全方位提高广大居民群众法律素质,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一)坚持“三个结合”,营造居民学法用法良好氛围。广大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是形成社区民主自治的基石。社区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相结合,与各阶段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由于 “三个结合”,使法治宣传变枯燥为活泼、变单一为丰富,内容更加实际、具体,显示了法治宣传工作的强大生命力,保证了各项工作沿着法治轨道健康发展。社区还通过开展“送法进万家”活动,由过去“你进什么,我听什么”,变为“你需要什么,我讲什么”,由过去的“灌输式”变为“吸取式”,使学法、用法、守法成为了社区居民的自觉行为。如结合社区换届选举,进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学习;在暑假期间,以青少年为对象,开展结合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教育等等。同时每年更新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图版不少于十二次,组织各类法治活动不少于四次。由于坚持不懈地抓好法治宣传教育,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学用结合,有力地推动了群众学法、用法、护法的学习高潮,增强了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居民法律素质得到提高,也为社区依法治理工作、民主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抓好“六个落实”,推进社区普法依法治理有序运行。一是组织领导落实。社区书记亲自挂帅,成立民主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专职法治宣传负责人、法治宣传员、法治促进员,同时建立各楼道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完善了法治建设组织网络。二是工作推动落实。社区根据街道规划,制定每年法治宣传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每月有安排,年底有总结,每项活动结束后有小结。三是学法治度落实。社区每年都能按年初计划落实好法律知识讲座、两委委员季度学法、社工学法等制度,并采取专兼结合,集中学习与自学结合、以会代训等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学法用法,取得较好的成效。同时,广泛开展各类专项活动,重点组织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禁毒宣传月、12.4法治宣传日等活动。四是落实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依托社区法律服务援助联络点,狠抓居委会成员、离退休职工、青少年、经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如利用做临时居住证、临时查访机会,向外来人员发放法律宣传小册子,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五是普法骨干落实。为了提高法治教育质量,积极整合社区内人才资源优势,社区以党员、居民积极分子为骨干,组成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以居民群众关心、急需的法律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每年组织法律知识学习四次以上,满足居民群众学法用法的需求。六是普法内容落实。根据上级街道规划和社区年初计划,重点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居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与居民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

(三)采用形式多样,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经常化、固定化。社区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采用了法律知识讲座、以案释法、漫画说法、专题学法、学生送法、知识竞赛、黑板报、与大型文艺活动结合、组织大型义务法律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如,在国庆大型文艺活动中,邀请海曙地税局演出的节目,结合了税法宣传教育。暑期青少年安全教育结合了消防法律法规的教育。为处理好小区物业公司合同续订问题,组织居民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专题法律知识学习。通过组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社区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展。

二、狠抓“四民主、三公开”, 着力构建民主法治新型社区。

社区始终把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作为促进社区建设的重要工作,提高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主人翁意识,增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

(一)改革选举方式,实现社区民主直选。在江厦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的支持和指导下,郡庙社区于2009年5月16日,采用“公推直选”的方式进行了第四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居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严格做到三个到位——组织到位、宣传到位、程序到位。整个选举过程严格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选举前召开动员大会,社工全面排摸选民底数,同时利用黑板报、横幅、宣传栏、社区小报、公开信等宣传手段大力营造选举气氛,提高广大居民的参与意识,确保让每一位选民能够了解自身民主权益,履行民主义务。本次选举选民2323人,参加投票的有2089名,参选率达89.9%产生居委会主任1名,委员8名,既有居民代表,又有企事业单位代表,其中党员7名,大专以上学历6名,平均年龄49岁。2012年1月份,社区参与了宁波市海曙区第十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自2011年8月份到2012年1月6日投票日,严格按照选举法程序进行,广泛动员,共计选民2516人,参加投票2372人,参选率达94.28%,选出代表2人。通过这两次选举大大提高了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增强了社区居民履行民主权利和义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推进了社区民主法治建设。

(二)强化民主评议制度,民主决策公开化。为充分体现居民自治,让群众的民主权利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社区注重强化社区民主评议制度,社区重大事项通过民主评议来确定。如,在辖区狮子街街口建设车轿变电站,社区召集居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会,同时邀请建设单位专家现场解答居民疑问,并组织部分居民到相似的变电站现场考察,既打消居民对建设变电站的疑虑,又畅通了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渠道,保证了居民充分参与社区重要事务民主决策。

(三)健全机制,民主管理多元化。郡庙社区是一个典型的商住混合社区,而且老小区较多,为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管理、监督社区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社区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增强居民的社区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

1、以老年居民为着力点,增进居民参与意识。社区老年居民较多,社区成立居家精神养老议事会,组织退休居民参与社区老年社会保障事务。经过议事会的努力,成立了“白头翁采风组”(老年摄影爱好小组)、“银龄俱乐部”、“快乐星期三”等多个群众性活动团体,既充实了社区老年居民的业余生活,居民们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也大大地提高了。

2、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契机,拓展社区民主管理范围。郡庙社区辖下企业较多,外来人员也多,所以社区民主管理不仅仅局限于社区常住居民,更扩大到辖区企业外来人员。如,社区成立了城隍庙商圈外来女子联谊会,城隍庙商圈内的外来务工女性通过这个组织,得到健康保障、计生服务、妇女维权等多项帮助,在宁波有了自己的新娘家。通过这些组织,外来人员对社区的认同感大大加强,提高了他们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3、强化和谐促进员组织,倡导居民参与意识。社区和谐促进员队伍,多为党员、居民骨干,来自居民,为居民服务,极富感召力和影响力,社区高度重视和谐促进员队伍这一连接居民群众的纽带,社区一有重大事项,就召开和谐促进员会议,详细通报情况,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充分发挥了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如,灵桥小区一居民楼管道堵塞,物业公司需要通过楼下居民家的车棚进行维修,可这位居民就是不同意。和谐促进员老陈和社区干部一起上门劝说,阐明利害关系,分析利益得失,最终得到解决,这类事情多不胜数,有力地维护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四)注重实效,民主监督常态化。社区建立健全了党务、居务和财务的“三公开”制度,并做到经常化。一是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听取居委会当月居务、财务的工作报告和下阶段工作计划,坚持做到把社区服务的项目、办事程序、服务电话等情况在社区公告栏中定期向居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每年年末召开居民代表大会,两委委员向居民代表做全年工作报告,听取居民意见,接受居民批评监督。社区社工进行全年述职报告,接受居民群众的评分,作为全年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三是成立社情民意接待站、信访代理接待站,同时设立人大代表接待日,多方位多渠道保障居民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三、充分发挥各项职能,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创建民主法治社区过程中,结合平安社区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区的安定和谐。

1、有效化解社区各类矛盾,打造“民主法治社区”。 社区充分发挥 “老娘舅”的作用,积极化解小区居民内部矛盾,2011年调解各类纠纷45起,成功44起,成功率100%,切实维护了社区的和谐和稳定。目前尚无因民间纠纷激化而转化为刑事案件的例子,做到一般民间纠纷不出社区。

2、帮教工作富有成效。社区目前帮教分为三块:归正人员帮教、吸毒人员帮教和邪教人员帮教。在街道支持与指导下,社区社工加强与帮教人员的联系,不定期与帮教对象谈话,因地制宜,了解其生活、思想状况,防止其重蹈覆辙,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如,原法轮功练习者周某,曾为法轮功骨干分子,社区社工虽上门劝导,但态度十分顽固。社区从关心其生活出发,侧面耐心引导,最终使其认识到邪教的真实面目,幡然醒悟。目前社区归正人员无一例重新犯罪情况,也无一例吸毒人员复吸现象。原法轮功练习者也得到有效转化,目前没有发现传播扩散情况。帮教工作的开展,减少了社区的不稳定因素,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3、消防治安工作深入民心。社区强化居民消防意识,多次组织消防教育及演习,至今无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和社区警务室一起加强防范安全教育,每周公布社区警讯。同时加强外来人口管理与出租房管理,在保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强法律与政策教育,目前辖区内2000多名外来人口,无一起违法生育政策发生。消防治安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居民提供了安全平和的工作生活环境,也使民主法治社区的建设有一个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深入了解社区实际情况,不断探索民主法治建设新思路、新方法。

1、从居民的实际需求出发,培育社会团队,促进社区民主自治。灵桥小区毗邻闹市区,楼下车棚经常出租住人,影响了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虽多次整治却屡次反复,效果不理想。社区发动党员、居民骨干组建“邻里守望者”团队,对居民车棚进行长效管理,发现情况及时通知物业、社区、警务室协同处理,车棚住人的情况马上得到有效控制,居民也深刻体会到民主自治的效果,这一做法也得到上级部门的认可,在宁波日报上予以宣传报道。类似的社会团队社区还有给力帮忙团等,这些团队在社区自治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社区矛盾调解中引入司法介入,促进矛盾化解法治化。物业公司与居民之间的物业费纠纷一直是老小区的顽疾之一。社区与海曙法院联系,以社区调解的名义,由法院巡回庭和社区调解员为双方解决问题,当场处理。这一模式收到良好的效果,有9户长期不交物业费的居民与物业公司达成协议并付清欠款,物业公司也对居民提出的要求做出明确答复,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3、根据社区实际情况,摸索把企业引入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的渠道。我社区属于典型的商居混合型社区,企业众多。社区目前在条件成熟的楼宇内,以物业公司员工为主体成立了4个和谐促进员组织,借此把社区民主法治扩展到楼宇企业中去。2011年,某楼宇内的一家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倒闭,楼内和谐促进员及时上报信息,街道和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立刻上门,经过协调保障了企业职工的合法利益,同时也疏导了企业主间激化的债务矛盾,促使他们采用合法渠道维护自身利益。

4、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为居民服务的新思路。社区居民小吴个性内向,又长期失业在家,在社会人员的诱使下,误食毒品而被公安机关处理。小吴由此更加孤僻,父母十分焦急向社区求助。社区社工了解情况后,采用了理性情绪治疗模式,邀请他以志愿或有偿服务的方式加入社区工作,和社工一起为辖区居民和企业服务,逐步消除他的自卑心理。最终小吴找到了合适的工作,重新回归社会。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中,把理论研究与社会工作实践相结合,以此找到创建工作的新方法和新思路,对归正帮教人员的延展服务正是其中的成果之一。

“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不断探索和实践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为建立“实力江厦、魅力江厦、和谐江厦”做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