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江村位于余姚城区东大门,萧甬铁路、甬余公路、东环路、阳明东路贯穿全村,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捷。全村地域面积3.67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491.6亩,山林面积1885亩。村下辖19个村民小组,总户数1411户,总人口3511人,外来人口6500余人。村党委下设以自然村为单位支部7个、企事业支部9个,共有党员202人。2009年,我村实现工农业总产值6.5亿元,其中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突破458.82万元大关,村民人均收入达13985元。我村从2001年开始按照省、宁波、余姚市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围绕“四民主两公开”这一核心内容,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为目标,扎实开展了创建“民主法治村”活动,于2011年获得省级“民主法治村”称号,并相继获得宁波市级文明村、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绿化村、村庄整治合格村、生态示范村等荣誉称号。在完善前几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对照省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要求,对本村的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做了进一步的巩固、完善和提高。通过不断创建,我村全村民主的法治观念和村干部的民主意识又有了进一步增强,村干部和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全村政治稳定,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村里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