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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古林镇张家潭村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4-18 09:20 点击量: 

张家潭村位于宁波市近郊,古林镇东部,共有9个自然村,总户数1015户,人口2612人,暂住人口6732人,尚有耕地1500余亩。全村现有党员105名,村民代表68名,设村党委5人,村委会3人,社管会3人,社监会3人,综治领导小组5人,调解会4人,9个自然村分别由9名村名组长、9名计生联络员、9名治安联络员和3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分点线负责各项工作。近年来,我村通过深入开展民主法治建设和创建“民主法治村”活动,有力促进了“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先后获得宁波市市级全面小康村、宁波市级生态村、宁波市慈善村、宁波市四星级民主法治村、宁波市抗洪救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这些取得的成绩与我们大力开展村民自治和民主法治建设是密不可分的。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部署

长期以来,我村党委、村委会高度重视基层民主与法治建设工作。村里成立了以村党委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村干部为组员的民主法治创建小组,把创建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明确工作小组的职责与任务,对各成员的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同时制定了具体的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精心组织、指导与协调,保证了民主法治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创建工作中,我村两委会一班人深知“民主法治村”建设不只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村干部的事,更是广大农民群众的事,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才能真正推进民主法治化进程。因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村民小组长、老党员、干部座谈会以及村民代表会议,并通过宣传橱栏、派发宣传单等,多途径、多渠道把会议精神带到广大农民群众中去,使我村的民主法治建设真正深入民心,营造了一种良好的建设氛围,全村上下群策群力,共同推进本村的民主法治化建设进程。

二、充分实践民主,推进民主建设

1、尊重基层民主,抓好民主选举。张家潭村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健全完善党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制度,充分保障党员和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依程序选举产生村党委、村委会及其下属组织。2013年下半年,张家潭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总支和村委会,两委成员的年龄、文化结构得到了优化,班子成员团结廉洁,依法开展工作,全面践行民主,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得到了加强。

2、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决策。实行决策民主化,是最大限度地防止决策失误的行之有效的办法。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坚持把村里要办的大事,安置拆迁小区的建设,从党外到党内,层层统一,再作实施,形成集体决策,建立以党支部为领导核心,村三委会为议事机构,党员、村民代表为决定机构的集体决策机制。在新村二期A地块房屋分配、新村五号地块建设规划过程中,我们坚持公开规划,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来商议决策相关事宜,同时认真倾听百姓意见和拆迁户要求,遇到政策上和实际解决过程中的重大矛盾问题,都按上述程序加以实施。通过实行民主决策制度,使各机构的职责明确,相互间得到充分的理解,从而形成了合力,理顺了关系,凝聚了民心,为防止政策失误,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以制度为依据,推行民主管理。推行民主管理,增强安定团结,让广大村民了解村里的工作情况,并在工作中,多听取群众正反两方面的意见,是农村社会稳定的先决因素。在新村二期A地块和新村五号地块建设过程中,积极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代表大会一年四次以上,主要报告和统一工作、情况和要求,提出下步的工作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同时,我村坚持村干部定期“工作报告日制度”,规定一年四次,结合村民代表会议,在每季度第一月中旬召开一次工作报告会,以支部书记、村主任为主,向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报告全村上阶段工作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同时请他们提出意见和建议;再者,坚持实行每一星期一次信访接待日制度和月末走访制度,有效地及时解决群众要求和改善干群关系;另外还建立“张家潭村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服务厅”,进一步健全了村务工作,公开、公正、便民,促进民主管理。

4、接受民主监督,密切党群干群。民主监督是民主管理的重要保证,我村是环绕三个制度行使监督的。(1)建立《村重大事宜议事制度》,规定村集体经济处置及大额款项运作,主要建设项目及大宗物产添置等方面规定限额,分级审议,从根本上改变了一人说了算、办事不公、透明不足的情况。(2)坚持村务、财务二公开制度,做到定期每年四次大公开,一月一次小公开,把村务、财务公布于众,在按村要求内容进行公布的同时,敢于对群众关注的“热点”进行公开。财务公开时,对非生产性开支,如“交际招待费”问题,按支出实际,一一公布。在村务公开中,对土地出让、建设项目招标等“热点”进行公开,使广大村民一目了然。(3)坚持村主要干部述职评议制度,我们村规定每年一次对村每个主要干部,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进行一年来任职工作的书面述职,给党员、村民代表进行评议,由参评者填写评议表,虚心接受评议意见,使评议结果得到充分的体现,群众的信任进一步加强了村干部的工作责任感。

三、加强治安治理,推动法治建设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制意识。

村党委始终把普法教育放在依法治村工作的首位,结合本村实际,广泛宣传,开展法治宣传培训、讲座,用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占领思想文化阵地,防止黄、赌、毒等不良风气的蔓延。(1)利用法制学校,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加法制学习,村干部每年不少于4次,村民代表每年不少于2次,村民每年不少于2次。从法制学校成立以来,参加法制教育课的干部群众达2000多人次。(2)通过文艺活动宣传普法。我们村自2005年起成立了村草根艺术团,由本村文艺骨干自发组织发展为现今集服装道具、灯光音控于一体具有一定规模文艺团队。这些年来,我们自编了许多法制宣传节目,有大型的传统越剧《五女拜寿》、《状元与乞丐》等,还有村民喜闻乐见的小品《近亲结婚》、快板《八荣八耻》等。几年来,文艺队到本村各自然村及邻近村演出,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还获得了区镇两级的好评。(3)为达到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在区镇两级领导的支持下,近年来我们多次到各村民组进行宣传,发放各类法制宣传单达1万多份,并每年多次到各村民组张贴宣传标语,加大普法宣传深度广度。(4)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进行宣传,凡是上级发放法制文件、宣传画、宣传单等,我们都及时张贴,让广大群众能及时看到新的法制内容。(5)加强阵地建设,新建的村文化礼堂建有图书阅览室,将会配备各类图书包括法制书记几百册,群众可以从图书室借到各类法制书。

2、扎实落实治理措施,推进依法治村工作。

结合本村生产、生活、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依法治理措施。首先建立法律咨询室,健全完善村民用法和法律援助制度,使村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其次健全调解组织网络,设立调解室,及时解决本村各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实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有效预防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村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同时全面强化稳控布防制度,将过细的思想工作做在前,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切实将问题消灭在基层、化解在村内。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稳定。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村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张家潭村始终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治安组织和治保网络,建立警务室和治安巡逻队伍,形成村、组、户三级联防网络,坚持每晚巡逻值勤,较好地维护全村治安秩序。建立重点人员长效管理制度,主动关心他们生活,加强与他们之间的联系,时刻掌握动态。做好回归人员、社会闲散青年的教育转化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确保不发生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健全完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强化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机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四、关注经济民生,促进全面发展

几年来,我们把“发展为了人民”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察民情、听民声、排民忧、解民难、不断加大惠民力度,努力实现共建共享,促进社会和谐。

1、大力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50万元,建设村内主干道6.5千米,解决了村民出行、农资农产品运输问题,拉出了新村建设的基本框架。投入资金约100万元新建老年活动中心、约200万元新建村文化礼堂,丰富村民业余生活。投入巨资用于新村建设,新村二期A地块已落成并进行分配,五号地块正在如火如荼施工中,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它将成为这里的地标性建筑。

2、积极治理环境卫生。(1)做好“五水共治”工作。村召开村班子成员会议,成立领导班子,落实责任,建立四级河长制和自然村点长制,由村班子成员进行分段分片包干,对本村区域内的河道和各自然村进行实地查看,专门研究河道和自然村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期间,村引发五水共治倡议书3000多份,清理河岸垃圾500多吨,打捞沉船50余只,关闭沿岸畜禽养殖2处,基本实现全村河流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2)做好“三改一拆”工作。加强力度对沿河两岸的农棚田舍进行拆除,尤其是涉及区级河流的南新塘河、鄞西前塘河的两岸。截至目前,全村共拆除农棚田舍60多间,共计面积3500余平方米。(3)做好云林中路、段梅路地段环境整治工作。组织村全体工作人员多次开展清理,打扫卫生,对各种乱堆乱放以及违章搭建的铁棚、木棚进行拆除,并落实人员管理负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村主要干部前段时间也对段梅路两边店铺进行现场勘查,了解情况,研究制定方案,并配合镇农办做好段梅路两边绿化重塑工程。

3、关爱弱势群体,照顾困难家庭。深入百姓家中对困难户、老人进行摸底,发放补助资金,积极为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强化社会保障工作,扩大养老、工伤等覆盖面,鼓励村民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转为城镇基本养老保障,鼓励村民参加居民医保。

4、加强文明建设,丰富村民生活。(1)做好文化礼堂建设工作,为村民提供婚丧嫁娶所需场所和用具,积极响应党和国家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号召,目前文化礼堂的宴会厅已于8月份开始试运营。(2)历时约3年之久收集资料、筹集资金,组织村草根艺术团编排原创革命历史甬剧《李敏》为建党93周年献礼。该剧已于今年6月在宁波逸夫剧院首演成功,并在之后的几个月作为全区群众路线教育教材陆续在古林剧院、集士港广德湖剧院、鄞州文化中心、邱隘、瞻岐、龙观等乡镇演出,且场场满座。9月29日,更是来到上海兰心大戏院演出,再次掀起农村业余剧院送戏进大都市的风暴。

回顾我村创建“民主法治村”历程,我们深刻体会到全面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社会工程,任重道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以此次创建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对标找差,总结经验,拓宽思路,扎实工作,深入、持久地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努力营造一个让村民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构建生态、科学、和谐民主法治村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