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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白峰街道小门村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4-17 14:03 点击量: 

北仑区白峰街道小门村位于北仑区东部、白峰街道最西部,329国道穿村而过;三面环山,北临大榭岛,区域面积5.6平方公里;村总户数741户,有常住人口1814人,暂住人口1200余人,共有15个自然村,八个村民小组,42名村民代表;村设党总支,下辖3个党支部(综合、老年、永发),共有党员92人;村内有大小企业40家,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村民学校,科普协会,警务室各1个,2006年小门村以“村级班子团结,村民文明淳朴,村级经济实力雄厚,村庄环境优美且可持续发展”四大优点被评为北仑首家区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2012年由永发集团、甬孚纺机、威武机械、满祥船舶有限公司等企业结对,投入15万元建造了小门村村企结对法治文化公园,,作为村企共建法治文化的新载体,主要引导村民、职员讲法律、讲道德、讲荣辱,弘扬社会正气,推进村企民主法治建设,共建美好、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近年来,小门村以建设“法治、稳定、和谐”新农村为工作思路,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治,初步实现经济繁荣村强民富、设施配套服务健全、保障全面体系完善、村庄整洁环境优美、乡风文明民主和谐。先后获得了国家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省级文明村、省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省级卫生村、省级绿化示范村等十多项荣誉称号。2012年被评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一、创建活动的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增强农民法律素质,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是构建和落实农民民主权力的保障,是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村两委会坚持把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程,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充分明确创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以基层党组织为中心,建立以村党总支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村委及团、妇、调治、财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小组,确定村民组长为联络员,形成了村领导负责、各部门协调、群众参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推进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格局。同时,为促进创建工作有序有开展,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作动员。并把“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列入村干部年度工作述职和年度考核内容。每年年中、年终两委会把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实绩向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报告,接受两会的监督、评议。做到每年年初有计划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评比、总结,从而在思想和行动上确保了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坚持四个民主,推进依法管理

从实际出发,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村民享有参与管理村务、决策村务、监督村务的权力,有效推进民主法治新农村建设。

1.民主选举,规范有序

坚持民主选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组织,是实现农村基础民主政治和建设新农村的保障。2011年村委会换届选举时,小门村委一是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利用各种会议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了详细解读,进一步强化干部群众依法开展选举的意识。村法治宣传栏开辟换届选举专栏,张贴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程序方法、法律法规、选人标准,让广大村民了解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掌握选举的方法步骤。二是严格选举工作程序。根据村人口数量、人口分布、地理情况制定村选举实施办法和实施方案,并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讨论通过。准时张贴一至十三号公号,按规定将《致选民的一封信》、《选举注意事项》等一一发放到位。选举时,本是定在下午6点结束,下午3点除了1位选民因工作关系未能前来其他村民都进行了选举,选举委员会并没有草率行事,反复与该选民所在单位进行沟通联系,所有工作人员等了近2小时,直到该选民把票投入选举箱中才开箱验计票。三是正确引导选好干部。坚持广泛参与、民主集中的原则,让村民有“选”的余地、“举”的机会,让广大村民真正把群众公认的能够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勤劳实干、热心为民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为做好农村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事实也证明,一年多来,村党支部、村委会一直是党员和村民信得过、有凝聚力、有战争力的班子,为村推进民主法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组织基础。

2.民主决策,按章办事

近年来,小门村始终坚持村务决策“四个一”制度,即“一事一议一签一公开”,将群众的主体性贯穿于各个环节,激发了小门村民的政治热情,促进了村务决策管理的合法性与可行性。一是明确“一事”范畴,强化规范决策。凡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凡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焦点、难点问题都要经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策。二是明确“一议”程序,强化科学决策。村事决策一般要经过提议、商议、审议等三个环节,议题一般由村两委会提出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需要广泛吸取党员、群众、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协商,决策方案要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讨论,研究确定需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事项,并拟定表决方案。三是明确“一签”责任,强化民主决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时,每个村民代表在纸质表决书上的 “同意”、“不同意”、“弃权”三个表决栏里按照意愿签下自己的名字,当场统计票数并宣布表决结果,以全体村民代表过半数“同意”为通过。四是明确“一公开”步骤,强化透明决策。针对某个事项进行决策时,事前要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对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必须定期公开进度;决策事项完成后,要将完成情况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及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布。

2006年区委根据全区各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在我村树新农村建设样板村,并进行了总体规划。在实施新农村建设前,村委会将该规划向村民公示,并就要不要进行新农村建设、如何进行建设和规划存在的优缺点,以“区委要满意,村民要同意;区委要同意,村民要满意”的建设总思路在党员大会、村民座谈会、村民会议上进行多次探讨,并结合坟山居民要求开挖坟山防洪小河,修改原落后的七座桥梁等村民提议进行反馈修改,兼顾村实际情况和村民最大利益,规划表决时,42名村民代表一致签字表示同意。在后来小门村执行既定规划过程中,得到了村民的大力支持和谅解,就算是最难的乱搭乱建以及污水管道铺设问题,也轻松化解,确保小门的三年新农村建设进行的非常顺利。

2008年,因为村幼儿园破旧、设施落后难以满足幼儿教学需要,村委会经过多次讨论,决定筹建一所新幼儿园,并将提案在村民代表会议上研究,与会代表一致同意需要一所跟上教学步伐的幼儿园,并提出兴建地点、新建预算资金、设计公司等。几个月后,村委会将由专业公司设计的建造方案、建造预算拿到村民代表会议商讨,村民经研究通过了这套方案。但是这套方案公开一段时间后,有村民提出建幼儿园是福泽后代、功利千秋的好事,可是按照村现有的幼儿,不需要修建这样大规模的幼儿园,即使以后幼儿人数增加也用不着如此大面积的教学楼,浪费有限的资金和土地。第二次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时,“同意”票数未能过半。项目方案打回后,村委会又重新征求了大多数村民的意见,缩减了建造规模和资金,在第三次村民代表会议上才得以通过。

2012年年初,因为村中红白喜事较多,时常有2户人家共同需要利用场地,而一个会堂不够使用,所以村委会想在原来的茶厂原址上再修建一个会堂,但是多数村民代表认为发生两家同时办红白喜事的概率比较少,况且可以通过提前预约、相互协商等办法来避免,所以再兴建一个会堂不太需要,只需在原茶厂上进行装修,以备临时性使用即可,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否决后,该项目被取缔。

2014年年初,经村委会、村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慎重研究并表决通过2014-2016年村级实事工程项目,按照项目计划,在15个自然村已经分别建设了停车场并投入使用。

3.民主管理,突出重点

为进一步提高村务民主管理水平,形成公正、公平、公开的村务公开环境,小门村制定了一整套村务工作规程。规程由一项通用流程和四项专项流程组成,内容涵盖村级日常事务处理、村级建设工程管理、经济合同管理、财务支出管理以及农村党员发展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并通过流程图表的形式让村务更加简洁明了,更加便于村民参与民主管理。工程建设资金一向是村务管理的重点和村民关注的热点。小门村三年新农村建设共使用资金2600万(其中区级1450万元、镇500万元、村级300万元、村民投入50万元),涉及几百个工程项目,大到广场、楼房、河渠建造,小到路面修建、地基围填、路灯安置等,未引起一例矛盾纠纷,未出现一起信访事件。这都是得益于在村民的参与下,小门村形成的工程资金管理和工程建设制度。首先,分类使用资金。设立三大类款项:工程建设款,专门用于村工程项目建设;设立土地征用款,除了留下用于土保补贴等福利性款项,其余分配给村民;设立日常性开支款项,用于工作开支和股份分红。各项款目收支严格按手续办理,要有专人出条子、专人签字、专人出纳,缺一不可,并要做好每日现金收支账目和季度财政台账。其次,严格工程管理。明确工程要有预算,工程后要有结算和审核。规模以上招标工程必须由镇新农办专人进行审核才能实施,规模以下非招标工程,如像房前屋后整治,必须要有村主任负责丈量,再报中介机构进行审核。

4.民主监督,及时有效

一方面,村委会在门口设置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对日常事项每季度公开一次,对重大事项专题公开,阶段性事项随时公开,主动接受村民监督,并及时进行整改。2007年,小门村在徐家等地进行房前屋后政治。该工程以大工的方式请工人实施,但过了一段时间这种建造方式出现了不少弊端:建造工人拖沓工程进程、资源多购浪费、票据杂乱不清等。村民发现这些现象后,主动向村委会反映,经查实后,村委会和一些有经验的村民沟通,取消了做大工的形式,以包工的形式包给本自然村泥工匠,最后不但在预计以内完工,加快了进度节省了资金,还杜绝了不良风气的蔓延。

另一方面,村务、财务监督委员会由懂财务、公道正派、会建言献策的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检查村务、财务制度的实施情况,每月对村现金收支进行审查,按规定时间在公告栏公布,并解答村民对相关公开内容的查询和疑问。去年以来,我村积极探索民主监督“十清单”制度,将决策程序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工程项目监督、货币资金监督、债权债务监督、收支票据监督、资产资源监督、合同履约监督、印章印鉴监督和干部廉政监督十项监督内容明确为重点,逐项分解出监督要点和监督方式,便于村监会成员“看图说话”“照单办事”,对村级事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同时整合村级纪检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社监会力量,理顺村级监督组织的关系,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综合监督职能,健全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的运作机制,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提高民主监督水平。原来村集体资金可外借,这在补贴村开支上起了重要作用,是一笔不少的收入,但是资金外借也存在着很大风险,一旦债务人无能力偿还对村来说也是很大的损失,有损村民的利益不说,可能会因此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损坏村委会的威信,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的局面。在资金外借期间时常有债务人晚还欠款的事情发生,给村委会造成了不少压力,村委会饱受不少村民的非议,为安全起见,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提议下村委会不再将资金外借。

(三)弘扬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质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干部村民法律素质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我村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村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制订了《党支部学习制度》、《村委会学法治度》、《村民学法治度》,建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同时还建立了村民小组长、各条负责人及普法志愿者组成的普法工作队伍,负责对村民法治宣传,发放普法资料,解答群众提出的涉法问题,并做好上下联系工作。积极推进普法阵地建设。近年来,在村办公楼前设普法宣传窗;在村主干道旁设置了的普法宣传墙画;建立村民法治学校,制定法治教育计划,落实师资队伍,配齐电化教育等硬软件设施;开辟了“法律图书角”,新购置法律书籍200余册,为村干部群众学习法律知识提供较好的条件。村干部坚持每月一次学法、研究决定事项前学法治度。去年以来,村组织党员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上级安排的法治讲座和培训4次,组织党员干部通过“远程教育网”学习4次,结合各类决策学习7次,参加各类普法活动8次,为村民学法用法起到了带头作用。村民法治学校针对村民组长、村民代表、老年协会会员、青少年、妇女和外来人员等不同群体,进行了4次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治安管理法、妇女、老年人、青少年的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为内容的法治教育,组织全村村民学习培训2次,每户至少有一名代表参加了学习。依托法治宣传窗,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图片资料,针对群众的热点问题进行宣传。村也十分重视法治文艺建设法治文艺节目,把法治教育融入其中,使村民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熏陶。通过形式多样,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法治宣传,广大村民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村民学法、懂法、用法、护法氛围日益浓厚,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章办事的能力日益提高。

(四)开展综合管理,营造法治环境

村两委会十分重视发挥治保、调解、义务日防夜巡队的作用,为村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开展综合治理,为村民的生产和生活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设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实行社区化综合管理,村法律服务咨询、综合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村民相关法律咨询和信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等专项整治活动、禁除黄、赌毒,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社会道德、家庭美德宣传教育,为构建和谐村营造了良好氛围。聘请村法律顾问,指导村依法治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制订相关经济合同,保证村规民约和经济合作等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面向村民,为土地承包流转、企业转制承包、工程发包、集体和个私企业等经济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及时为贫困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村民同各种坑农、侵害村民权益的行为进行辩争,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并组织调解人员参加相关法律和业务培训;完善调解工作制度,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及不安定因素,积极及时疏导民事纠纷,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一般问题不出村,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2009年派出所职能下移,社区成立了警务室,新组建了一支治安巡逻队,负责对村民出租房登记管理,外来务工人员暂住证验证登记等治安管理工作。同时村建立了一套电子监控系统,全村区域内安装了24个电子摄像头,又于2010年年底安装了“户户联防”系统,白天黑夜形成了天罗地网,对违法犯罪分子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确保村内不发生严重的偷盗、抢劫、斗殴等恶性违法犯罪案件。

二、创建活动的主要实效

自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以来,小门村村风、民风焕然一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呈现出良好的态势,各项工作均位居前列,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主要体现为“五个促进”。

(一)促进了村民民主意识的提高。通过创建工作,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村干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自觉性提高,由村民直接参与制定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规章制度和管理村中事务,调动了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监督村务的积极性,使群众成为制度制定者又是制度的执行者和遵守者,保证了群众自治权力。

(二)促进了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几年来,我村以“小事不出庄,大事不出村,工作不过夜”为工作目标,积极解决群众的各种问题。06年以来全村无重大刑事案件,无到区、市、省、进京群体性上访事件,治安案件也明显减少。

(三)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的改善。通过近几年的法治建设,村干部的自身素质明显提高,增强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四)促进了干部决策水平的提高。实行民主管理以后,重大问题尤其是事关财务等重大问题,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使各项决策更加规范化和民主化,促进了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五)促进了村级经济的发展。和谐稳定的民主法治建设,增强了投资者在小门村发展的信心,村招商引资不断扩大,小门成为白峰街道工业区的重要前沿。目前,小门村有大小企业32家,且发展势头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