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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高桥镇紫薇社区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3-13 09:27 点击量: 



薇社区地处宁波近郊,东起古林薛家河,南接联丰中路,西至阳光路,北到海曙区边界,占地约30万平方米;紫薇辖区共有小区7个,包括紫薇新村、清水湾、迎春花园、迎春水岸、河风丽庭、西城春天、晴园,其中5个小区已成立业委会。到目前为止,总户数为3200户,总人数为9700人,其中居民代表31名。紫微社区居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健全社区服务机制,强化社区服务功能,不断提高社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而努力。

     主要工作:

1、自治制度完善。《社区公约》由社区居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经会议讨论通过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2、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健全。凡涉及居民自治范围的重大问题,均由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居民代表大会召开按程序讨论决定村内重大事务。

    3、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居委会公章、财务账目、用人用工等管理制度明确、执行规范。居委会依法办事,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切实得到保障,无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发生。

    4、民主监督机制运作良好。居委会干部依法接受群众监督,实行居委会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居委会实行居务、财务公开,公开时间和场所确定,内容真实全面,包括社区内重大事务、居民普遍关心的事项等。居民会议设立居监督小组,检查、督促居民会议决定落实情况;检查、监督居务公开及财务收支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居财审计工作;反映居民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并督促居民委员会及时办理。广大居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落实,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没有发生因居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5、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深入。经常研究社区法制教育的新方法,不断探索社区法制教育的新路子,居民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基本实现“六个一”。即建立一个法治文化广场,建立一个法治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一个社区法治学校,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治宣传队伍,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

6、社区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社区风气良好,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居民遵纪守法,群众安居乐业,社区和谐稳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7、做好有关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各项制度的完善健全工作,加强执行力度,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认真监督执行各岗位责任制度、党务居务财务公开制度、民主决策议事协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健全社区民自治章程的修改制度、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社区干部党员代表学法制度、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等。

8、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

成立法治教育学校,并依托法治学校、远程教育、妇女学校等平台,开展一系列的法律培训课,确保社区干部、居民代表、党员、法治宣传志愿者经常性学法,邀请等上级部门有关领导讲课,组织居民法制竞赛,以增强学法效果。设立图书室法律书籍阅读专柜,方便居民学习法律知识。利用小区广场,建设法治广场,设立法治宣传窗,及时更换宣传窗法制宣传内容。

成立以居计生联络员、居民代表、党员、居民文体宣传队伍等组成的民主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若干支,进一步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结合纪念日、主题日开展和参与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治视频播放、发放法治宣传单等。

9、推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我社区邀请曹国土为常年法律顾问,一直以来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等的服务,为居民解决法律上的困惑。

10、积极规范有效疏导化解矛盾纠纷

(1)化解为重,打造和谐。经常关心流动党团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情况,给予适当的关心与帮助,及时解决当前的困难。维权及矛盾调处工作与综治办、流管办共同协作,解决邻里矛盾、偷盗等不安定因素。

(2)联防联动,共保平安。建立包保责任制,为社区居民主法治创建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