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桥村位于慈溪市长河镇西南片,村域面积2.3平方公里,有常住人口3031人,农户1139户。2016年全村生产总值达到8.48亿元,村级集体总收入达到469.41万元,其中村级可用资金194.9万元,村民人均收入达到28180元。已先后被评为了浙江省文明村、浙江省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浙江省绿化示范村、浙江省森林村庄、浙江省民主法治村、宁波市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五好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一、村级组织健全有力
成立了由村党委书记史亚仙为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做到思想统一、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民主法治村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同时,各群团组织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保证各项工作运转有序,扎实开展。村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员干部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民主制度规范完备
坚持每季度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认真落实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制度。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或村内重大事项都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同时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班子及村干部活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共同对“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评议,对全年工作进行评价,使广大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落到实处。
村设立固定的村务、财务、党务公开栏和三资管理平台,定期公布三务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做到公开时间、程序、范围、内容符合规范化要求,自觉接受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监督审查。同时,坚持村财务监督小组定期审查财务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对符合规定的收支单据、凭证由财务监督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对违规支出不予入账,对手续不全的单据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多年来,未发生一起因村务、财务不公开而引起村民上访事件。
三、法治建设扎实有效
成立由村书记为组长,治保主任为日常负责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村“两委”班子带头学法、用法。抓好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利用会议集中学习法律知识,逐步使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思想和行动与村民自治要求相适应,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同时,扎实开展普法宣教工作,推进法治文艺汇演、学法中心户等重点项目,阶段性开展集中性广场宣传活动,并有效利用普法宣传栏、法治公园等载体提升村民法治素养。聘请了法律顾问,并设有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便民卡。认真处理好群众矛盾纠纷事件。成立归正人员帮教、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导小组和反邪教小组,定期上报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表,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多年来,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未发生一起村民集体上访事件,有效地维护了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