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象山法院审理了一起特别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小琳凭微信转账截屏打印件诉求被告小张还款2000元。
据了解,小琳在寄送快递的过程中认识了小张,一来二往两人便加了微信。某天,小张因身边缺钱便开口向小琳借2000元,小琳直接将2000元微信转账给对方,当时并没有要求对方出具借条。
后因讨要无果,小琳向象山法院提起了诉讼。庭审过程中,小琳未能提供原始手机页面,小张又下落不明,该微信截屏的真实性大打折扣。更麻烦的是,微信截屏打印件上的收款人只是一个“重*再来”的网名,无从得知此人是否系被告小张。微信转账截屏虽然能当证据使用,但不能孤证定案。鉴于此,法院最终以证据不足驳回了小琳的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现实中微信转账金额的来源有两类,一是与微信平台绑定的银行卡,这种方式可以根据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银行的存取款流水记录形成证据链来证明借款事实;二是零钱提现,IOS系统的手机能够显示转出转入的对方昵称,但安卓等其他系统的手机却无法显示,仅有金额、交易日期、交易号码及“朋友已确认收钱”字样。仅凭转账记录根本无从证明已收款的“朋友”是否就是借款人本人。所以必须要有微信运营商出具的相关的身份证明信息、或者借款人真人头像照片、聊天记录、录音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必要时还须公证。
对此,法官建议市民,尽可能采用传统的借条及银行转账交易的方式进行民间借贷。